行业新闻
国内外建筑垃圾产业化发展程度
2022-12-22 11:15
俄国学者在1946年提出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概念,并对建筑垃圾再生混凝土的各项基本性能进行试验研究。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包括混凝土、砂浆和砖瓦,因此众多的专家和学者围绕着建筑垃圾混凝土再生骨料做了大量研究,为再生混凝土的研究和应用做出了巨大贡献,制定再生混凝土方面的标准规范。从上世纪八十年代,澳洲悉尼等城市已将将再生骨料应用在混凝土生产方面。
美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研究开始的非常早,是相关综合处理更早的发达国家之一,早在二十年代初期就对废旧道路产生的废旧沥青进行了再生利用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到目前为止,由于长时间的研究实践,美国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已经走在了各个国家的前面,形成了全面、完整的政策和法规及管理规范,据统计,美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率已经接近100%,且其旧沥青混凝土废料的回收利用率也为100%。
日本的各种资源十分匮乏,其领土面积的狭小使其更加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的回收利用。而且日本也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政策和法规更为完备的国家之一,其从二十世纪初期就一开始规范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相关规范和法规,对建筑垃圾尤其独特的定义,到现在在建筑垃圾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率得到明显的提高,1995年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已超过65%,在二十一世纪其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率更是达到90%的高利用率。
我们从美国和日本的建筑垃圾综合资源化利用的成功经验可以看到:它们对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都有政府通过法律法规来控制,从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开始处理,利用其长期研究实践的成功回收技术,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率,更终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在中国的建筑废料管理起步较晚,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只在少数大城市进行了建筑废弃物处理的试点。面对日益增加的巨量建筑废弃物,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95年通过了《城市固体垃圾处理法》,首先从法律上开始了对产生垃圾的建设部门做出了规定,必须缴纳城市固体垃圾的相关处理费用,该规定虽然对建设的处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却不能处理掉已经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因此,此法规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建筑垃圾破坏环境影响生态安全的问题。
近些年来,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难题日益受到政府、企业和科研院所的注意,日渐意识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课题的研究实践的紧迫性,开始围绕此课题开展了许多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践尝试。
从总体来看,中国的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面的研究处于初级阶段,虽然随着政府和企业的日益重视,但是研究起步时间尚短,研究成果尚且不够丰富,需要研究和实践验证的地方还有很多,因此,参与建筑垃圾研究方面的工作者应再接再厉,综合国外对建筑垃圾研究方面取得的成就,与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相结合,走出一条中国的建筑垃圾再生资源化利用的新路来,目前,建筑垃圾资源化应用主要还存在如下问题:
(1)对建筑垃圾定义和分类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对各种建筑垃圾的不同作用没有一个系统的研究,中国的建筑垃圾已经产生的总量和每年继续产生的量没有明确的官方统计,各种文献各执其词,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变化幅度太大,没有可信的准确数值。
(2)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支撑。目前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研究文献很多,但缺少对建筑垃圾应用的长期研究,对建筑垃圾再生骨料与天然骨料生产的建材产品耐久性能方面的对比试验较少,大部分研究只是浅层的对只管现象的描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方面的标准也不够完善。
我们应该看到,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开展建筑垃圾再利用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今后的任务还很艰巨。随着我国经济建设速度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到来,建筑废物的回收利用问题将日益突出,这已成为城市发展的一大障碍,因此建筑垃圾废弃物的回收项目将受到更多的关注,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在今后必将成为一个热门课题,政府和科研人员应为我国建筑可持续发展行业做出自己的贡献。
↑ 上一篇:露天煤矿开采新型半连续工艺
↓ 下一篇:城市建筑垃圾处理模式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