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国内外建筑垃圾处理政策现状
2022-06-09 17:11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建筑业迅速发展,基础建设如火如荼,由此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据统计,我国建筑垃圾的年排放量由过去的4000万t增加到现在的4亿t,但是只有10%被运到指定的消纳场所,其余的或被随意倾倒,或被运往非法经营上的填埋场进行处理,由此引发巨大的处理费用和十分突出的环境问题,并在一定程度对我国有限砂石资源的开采造成压力,这就使我国面临着自然资源日益短缺和自然环境日益恶化的严峻挑战。据不完全统计,仅仅是2009年,南宁市中心城区在建的建筑工地达2800余个,由于缺少足够的场地及完善的处置管理,产生的巨量建筑垃圾没有一个好的“归宿”,这将会引发人与建筑垃圾的“争地大战”,并会大大增加城市的建设费用。《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把环境问题和人口、资源、发展等问题一起统筹考虑,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贯彻到各个领域,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综合利用就是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特别是绿色建筑中重点关注的环节之一。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是保护环境、节约天然建材资源的必要途径,也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因此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建筑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为了对建筑垃圾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及管理,首先应该了解建筑垃圾的产生与处理情况。
美国是较早提出环境标志的国家,美国政府制定的《非常基金法》规定:“任何生产有工业废弃物的企业,必须自行妥善处理,不得擅自随意倾卸”。日本将建筑垃圾视为“建筑副产品”,1974年开始在建筑协会中设立了“建筑废弃物再利用委员会”,1977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再生骨料和再生混凝土使用规范》,并陆续在各地建立了废弃混凝土再生加工厂,生产再生骨料并分离出再生水泥。新加坡政府于2002年8月开始推行“绿色宏图2012废物减量行动计划”,将垃圾减量化作为阶段性重要发展目标。法国CSTB公司是欧洲首屈一指的“废物及建筑业”集团,专门统筹在欧洲的“废物及建筑业”业务。荷兰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建立限制废物的倾卸处理、强制再循环运行的质量控制制度。
我国政府制定的中长期科教兴国战略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也鼓励废弃物再生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建设部将“建筑废渣综合利用”列入1997年科技成果重点推广项目。2005年6月1日实施的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中明确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生产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2009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将无害化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给予优先贷款等信贷支持,实行垃圾排放收费制度。
四川“5.12”特大地震发生后,产生了约5亿t建筑垃圾,超过一个特大城市20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总和,再一次给建筑垃圾的处理提到了紧迫的议事日程上。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08年5月底制定并发布了《地震灾区建筑垃圾处理技术导则》(试行);财政部也于2008年10月研究制定了《再生节能建筑材料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所称的“再生节能建筑材料”是指利用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生产的再生建材以及新型节能建材。规定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再生节能建筑材料企业扩大产能贷款贴息;再生节能建筑材料推广利用奖励;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研究与制定;财政部批准的与再生节能建筑材料生产利用相关的支出。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支持推动汶川地震建筑垃圾处理与再生利用,还有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建筑垃圾的生产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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